内容正文:
高中思想政治 -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导学案 2024年3月
班级
姓名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1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复习目标·领航〗〓
课标要求
考点要求
核心素养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1.如何迈出创业第一步。
2.市场经营者要合法竞争、公平竞争。
1.科学精神:理解创业的类型、形式、过程和风险。
2.法治意识:创业和经营要合法,树立依法公平竞争的意识。
〓【构建体系·概览】〓
〓【考点必备·强基】〓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1.选择经营主体
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些不同形态的市场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两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符合法律规定 准备相应文件
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例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这些文件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办理企业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电子商务在日常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息公示作出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4.具备法律意识 学会风险管理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在实践中,创业项目虽然很多,但创业成功并不容易。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像参加体育比赛的运动员那样,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否则就可能受到黄牌警告,甚至被红牌罚下。
2.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之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主要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3.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之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违反公平竞争的其他行为
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