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第一目
珍惜婚姻(喜结连理结婚篇)
探究与分享
河南驻马店出现了一场另类的婚礼,新郎是当地一位55岁的大爷,而新娘却是一位22岁智力障碍的残疾少女。新郎张某一位普通农民,在家里种了两亩地,因家庭条件不好,一直没有老婆,直到55岁还是单身汉。为了娶妻传宗接代,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女方。经过双方协调,张某给女方家长1万元彩礼,女方父母也同意把22岁的女儿嫁给张某。虽然女方系智障人士,患有智力残疾,但是已经成年,因此两家很快就举办了婚礼,结婚当天女方怕生一直哭。据张某称,女方结婚后已经习惯了在张家生活,并且他也会悉心照顾好女方,尽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虽然在张某口中,两人的婚姻是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但是依旧有许多网友对此表示出了不满。有人认为女方家长为了彩礼就把女儿匆匆嫁出去,这既是不人道的表现,也违背了婚姻自愿的前提。同样也有人认为,女孩的父母将女孩养这么大付出了太多心血,而女孩能够找到丈夫也不容易。只要男方不是坏人就很不错了,因此这对男女双方而言都是好事。
思考: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婚姻是否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没有如实告知的,那么另一方就能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案例中的女方患有精神障碍,并且一直没有治愈,智力残疾,基本上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甚至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没有办法表达自己自愿的意愿的,并且他们的婚姻充斥着金钱交易性质,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因此她和张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22岁智障少女被父母一万彩礼嫁五旬大爷
精神病人是否能够结婚:①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稳定期间是允许结婚的。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1、结婚的含义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一方面,包括结婚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加以包办和干涉。
另一方面,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知识拓展:婚姻自由原则
“丈夫好吃懒做又不带娃,天天不在家,反正他每月按时打钱就行了,我在家再找一个人同居”
你认可这种观点吗?
探究与分享
(1)对婚姻的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14岁的儿子说,他很喜欢表姐,要和表姐结婚,大家觉得可以吗?
思考: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结婚?
探究与分享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④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案例分析
案例一:男青年小明的父亲与女青年小花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明与小花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明如愿在23周岁时与小花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田与同村女青年小翠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刘18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美。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刘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刘伪造证件,与小美登记结婚。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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