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自主学习
年度工作概述
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国家的态度
2.要约的含义、要求?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含义和要求?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规定?
4.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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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新课
提到合同,你想到的画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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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导入新课
租赁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运输合同
中介合同
赠与合同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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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难点解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不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合同的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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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基本原则:自愿原则)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注意】
①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②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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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4、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社会财富角度: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5、国家的态度: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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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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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优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缺点: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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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3)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1.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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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①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且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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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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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1)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求: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2.承诺
常见的承诺有: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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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4)承诺的变更——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超时)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明确,要约
内容变更,新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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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概述
3、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内容)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主体)
补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