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章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关税是海关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税法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什么是最惠国税率?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关税的原产地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思考:哪些费用应该计入完税价格? 哪些费用不能计入?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单独列明,应当扣除。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关税减免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这些物品应该按照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征收的进口税。实际上,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将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
行邮税采用从价计征方式,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项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5%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30%。像图书之类的商品适用的税率是10%,一些电子商品适用的税率原来是20%。根据海关的规定,个人入境商品总值在5 000元以下的,可以免税放行。
7.1 关税的税收筹划
1.关税优惠政策的应用
2.合理控制完税价格
3.充分利用原产地标准
4.利用保税制度的税收筹划
5.选择物品的进口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6.选择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7.行邮税的税收筹划
8.反倾销税的税收筹划
9.关税法律救济的筹划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思考:扣除项目有哪些?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转让房地产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营改增”之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思考:扣除项目有哪些?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50%~100%的部分 40 5
3 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提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还有?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空间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案例】
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可供销售的10000平方米同档次的商品房两栋:
甲房每平方米售价是1000元(不含装修费70元),转让收入是1000万元,它的扣除项目金额是835万元,增值额是165万元。
乙房每平方米售价是1070元(含装修费70元),转让收入是1070万元,它的扣除项目金额是838万元,增值额是232万元。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甲房的增值率是19.67%,按照税法规定,甲房的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不缴土地增值税,企业获得的利润是165万元。乙房的增值率是27.68%,要缴纳土地增值税69.6万元,企业获得的利润是162.4万元。
7.2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案例】
上面的例子采用了分散收入以控制增值额的方法和利用税收优惠的方法进行筹划,因甲房售价分离了装修费用70元,每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