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目录 contents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04 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资产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计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资产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余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将历史成本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考虑到历史成本是发生交易时的实际成本,是由客观经济业务所确定的,不涉及主观因素,经得起检验;其次,考虑到税收征管实践的需要,因为只有历史成本是固定的,花费的资源成本较低,有利于税收征管。
资产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计税基础
在初始确认时,资产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取得成本,即企业为取得某项资产支付的成本在未来期间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在持有资产的过程中,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资产的取得成本减去以前按照税法规定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已扣除累计折旧额或累计摊销额后的金额。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的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的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计税基础
通常情况下,在取得资产时,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例如,企业持有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是历史成本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但按照税法的规定,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而其计税基础不变,仍为历史成本,这样账面价值就与计税基础出现了差异。又如,企业拥有一批存货,在拥有期间,由于市场因素变化,这批存货的价格降低,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因而该存货的账面价值为历史成本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能税前扣除,因而该存货的计税基础仍为历史成本,从而与其账面价值产生了差异。再如,企业拥有一项固定资产,会计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历史成本减去按会计准则提取的折旧,但其计税基础是历史成本减去按税法规定可以计提的折旧,由于可以提取的折旧不同,因而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
资产的税务处理
2.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的涉税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范围内的,才允许税前扣除,否则一律不得扣除。
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基于资产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考虑,为防止企业虚增资产或者虚增利润,确保企业因市场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或者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资产实际价值变动能够得到真实反映,要求企业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提取准备金。
资产的税务处理
2.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的涉税规定
税法一般不允许企业提取各种形式的准备,主要基于以下考虑:①这是因为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由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制度和自身职业判断进行的,不同的企业提取的比例不同,允许企业扣除准备金可能成为企业会计人员据以操纵的工具,而税务人员从企业外部很难判断企业会计人员据以提取准备金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②由于市场复杂多变,各行业因市场风险不同,税法难以对各种准备金规定一个合理的提取比例;如果规定统一比例,就会导致税负不公。③企业提取的各种准备金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市场经营风险,但这种风险应由企业自己承担,不应转嫁到国家身上。④各国所得税法均不允许各种准备金进行税前扣除。在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情况下,许多企业利用提取准备金的办法来达到逃(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