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1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 关税的会计核算
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4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5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7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8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9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0 契税的会计核算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目录 contents
08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车船税概述
车船税是对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的车辆、船舶,按其种类、数量和吨位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1.车船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2.车船税的税目和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见表6-15。
车船税概述
表6-15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目录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 每辆 60~36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60~660
1.6升以上至2.0升(含) 660~960
2.0升以上至2.5升(含) 960~1620
2.5升以上至3.0升(含) 1620~2460
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60~3600
4.0升以上 3600~5400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480~144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120 1.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2.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车船税概述
续表
目录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120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120
摩托车 每辆 36~180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6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的税额另行规定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600~2000
车船税概述
3.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按车船的种类确定计税依据,以所确定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2)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整备质量×适用单位税额
(3)机动船舶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拖船、 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车船税概述
3.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游艇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单位税额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车船税概述
4.车船税的减免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对于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概述
5.车船税的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车船税概述
[案例6-19] 风帆航运公司共有机动船15艘,净吨位均为600吨,核定的年单位税额为4元/吨。此外,该公司还拥有各种车辆42辆。其中,货车35辆,每辆整备质量为8吨,核定的年单位税额为50元/吨;46座以上大客车3辆,核定的年单位税额为500元/辆;摩托车4辆,核定的年单位税额为100元/辆。计算该航运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
车船税概述
[解析] (1)机动船15艘,分别按净吨位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600×15×4=36 000(元)
(2)载货车,按整备质量吨位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8×35×50=14 000(元)
(3)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