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1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 关税的会计核算
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4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5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7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8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9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10 契税的会计核算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目录 contents
0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资源税概述
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及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表见表6-5。
资源税概述
表6-5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表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能源矿产 原油 原矿 6%
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 原矿 6%
煤 原矿或者选矿 2%~10%
煤成(层)气 原矿 1%~2%
铀、钍 原矿 4%
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 原矿或者选矿 1%~4%
地热 原矿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金属矿产 黑色金属 铁、锰、铬、钒、钛 原矿或者选矿 1%~9%
有色金属 铜、铅、锌、锡、镍、锑、镁、钴、秘、汞 原矿或者选矿 2%~10%
铝土矿 原矿或者选矿 2%~10%
钨 选矿 6.5%
钼 选矿 8%
金、银 原矿或者选矿 2%~6%
铂、钯、钌、锇、铱、铑 原矿或者选矿 5%~10%
轻稀土 选矿 7%~12%
中重稀土 选矿 20%
铍、锂、锆、锶、铷、铯、铌、钽、锗、镓、铟、铊、铪、铼、镉、硒、碲 原矿或者选矿 2%~10%
资源税概述
续表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非金属矿产 矿物类 高岭土 原矿或者选矿 1%~6%
石灰岩 原矿或者选矿 1%~6%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10元
磷 原矿或者选矿 3%~8%
石墨 原矿或者选矿 3%~12%
萤石、硫铁矿、自然硫 原矿或者选矿 1%~8%
天然石英砂、脉石英、粉石英、水晶、工业用金刚石、冰洲石、蓝晶石、硅线石(矽线石)、长石、滑石、刚玉、菱镁矿、颜料矿物、天然碱、芒硝、钠硝石、明矾石、砷、硼、碘、溴、膨润土、硅藻土、陶瓷土、耐火黏土、铁矾土、凹凸棒石黏土、海泡石黏土、伊利石黏土、累托石黏土 原矿或者选矿 1%~12%
叶蜡石、硅灰石、透辉石、珍珠岩、云母、沸石、重晶石、毒重石、方解石、蛭石、透闪石、工业用电气石、白垩、石棉、蓝石棉、红柱石、石榴子石、石膏 原矿或者选矿 2%~12%
其他黏土(铸型用黏土、砖瓦用黏土、陶粒用黏土、水泥配料用黏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黏土) 原矿或者选矿 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
岩石类 大理岩、花岗岩、白云岩、石英岩、砂岩、辉绿岩、安山岩、闪长岩、板岩、玄武岩、片麻岩、角闪岩、页岩、浮石、凝灰岩、黑曜岩、霞石正长岩、蛇纹岩、麦饭石、泥灰岩、含钾岩石、含钾砂页岩、天然油石、橄榄岩、松脂岩、粗面岩、辉长岩、辉石岩、正长岩、火山炭、火山渣、泥炭 原矿或者选矿 1%~10%
砂石 原矿或者选矿 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
宝玉石类 宝石、玉石、宝石级金刚石、玛瑙、黄玉、碧玺 原矿或者选矿 4%~20%
资源税概述
续表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
水气矿产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原矿 2%~5%
矿泉水 原矿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盐 钠盐、钾盐、镁盐、锂盐 选矿 3%~15%
天然卤水 原矿 3%~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10元
海盐 2%~5%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资源税概述
2.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1)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计征的,以销售额作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的,以销售数量作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资源税概述
3.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