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税收筹划实务
学习提示
本章通过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详细讲解了税收筹划的要点与筹划方法,并通过案例的形式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各税种税收筹划的基本操作。
1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3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5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目录 contents
03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从原则上说,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主要取决于税基、税前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前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企业所得税无论税基的宽窄、税率的高低还是税收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税收筹划空间较大。在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应该结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合理安排企业设立、投资、融资、销售、采购、经营、研发、并购重组等环节的相关活动,通过合理安排所得,使收入最小化、扣除项目最大化,或是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等,借以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降低税收风险或是递延纳税义务等目标。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1.不征税收入筹划
(1)筹划原理。不征税收入是税法从根本上不予纳入征税范围的一种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筹划要点。不征税收入的筹划要点是对不征税收入的用途进行考虑,不征税收入会减少应纳税额,但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又会导致应纳税额的增加,因此要在两者之间进行比较。例如,企业收到了政府补助性收入,当收到的政府补助性收入用于补偿企业以后年度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若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则会导致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变,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若将其作为征税收入,则会导致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应该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与此同时,企业对其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以及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和资产要单独核算,以免由于核算不清而被划入征税范围。
收入项目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2.免税收入筹划
(1)筹划原理。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其实质是一种税收优惠。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2)筹划要点。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应该合理安排相关活动,使得收入符合免税收入的相关规定,以享受该税收优惠。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计项目的收益率,在取得同等收益率的情况下优先购买国债和权益性投资。同时要注意,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分清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和营利性收入;如果不能分清的,不能视为免税收入。
收入项目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即学即用】
股利分配政策的筹划
甲公司于3月15日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占乙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净利润500万元。乙公司保留盈余不分配。次年6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 21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7万元。甲公司应当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收入项目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如果甲公司直接转让该股权,可以获得转让所得:
1 210-1 000-0.7=209.3(万元)
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209.3×25%=52.325(万元)
净利润为:
209.3-52.325=156.975(万元)
收入项目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原理
如果甲公司先获得分配的利润,然后再转让股权,则可以减轻税收负担。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如下:次年4月,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甲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6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70%的乙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人民币1 1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6万元。在这种方案下,甲公司获得的105万元股息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为:
1 100-1 000-0.6=99.4(万元)
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99.4×25%=24.85(万元)
净利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