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八章 税收体系
所得税系
流转税系
财产税系
第一节 所得税系
个人所得税原理
企业所得税原理
社会保障税原理
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分类所得税
优点:是征收简便,税源易控,可有效地防止逃漏税行为。
缺点:是不能按纳税能力原则课征,难以实现均平社会财富的目标。
综合所得税
优点是能够量能课税,公平税负。但这种税制需要纳税人服从程度高,稽征机关征管手段先进,工作效率高。
分类综合所得税
这种税制既能量能课税,又使征收便利。
典型国家个人所得税:美国的综合所得税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不分其来源和性质,计算其总额并经过合法的豁免、免除和抵免程序后,按相应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特点:
(一)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体现公平
(二)按年报税,更能正确计算收入
(三)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填谷”
(四)自主申报,逃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五)纳税公示,有利于防腐、反腐
第一家庭的个税申报表(1040表)显示,奥巴马总统和第一夫人米歇尔2009年度各类收入为5,623,690美元,其中包括工资收入374,460美元,利息收入13,473美元,股息收入12,018美元,其他福利收入4,230美元,其他经营收入(主要是售书所得)5,173,777美元,资本收益-3,000美元,个人退休账户所得48,732美元。减去总统夫妇的自雇和半自雇费用118,281美元,调整收入为5,505,409美元。再减去普通课税扣除514,819美元和赡养课税扣除9732美元,第一家庭的纳税收入为4,980,858美元,应交纳个税总额为1,713,212美元。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申报法
优点是:能够综合个人的各项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发挥所得税的优势;纳税人参与税收计算的全部过程,可以激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自觉地了解税收制度。
缺点是:由于纳税人自行申报,容易出现匿报、少报现象,需要纳税人有较强的自觉纳税意识。
源泉课征法
优点是:第一,纳税痛苦感较小;第二,避免累积成巨额;第三,可以使税款及时入库;第四,代扣方便。
缺点是只适用于一部分所有,对象营利所得这样的所得无法实行源泉课征。
测定法
净值法;消费支出法;银行账户法
测定法虽然没有稽查等复杂手续与过程,但是容易发生任意估计现象,常有遗漏;而且会导致贪污、受贿等不良行为。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征税所得的确定
香兹-黑格-西蒙斯(S-H-S)定义。根据他们的定义,征税所得不仅包括工资、薪金、利息、利润等周期性货币所得,也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升值的重估溢价即资本利得;不仅包括商品劳务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所得即交易所得,也包括不经交易产生的所得,如自己生产的产品供自己使用、自己的家庭劳务。
无论哪一国家的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远不及香兹-黑格- 西蒙斯的所得概念,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调整自己的征税范围:
第一,通过交换并能以货币衡量的所得为征税所得。
第二,各国的所得税制对附加福利(fringe benefits)的处理大不相同。
第三,在大多数情况下,耐用消费品的估算租金不予课税。
第四,个人从政府取得转让所得一般也不征税。
第五,对个人资本利得是否征税取决于政府对公平和效率的取舍。
附加福利(fringe benefits)。指雇主在正常工薪之外为雇员提供的职务津贴。如工作餐、班车、养老与医疗保险、在职培训等。
将附加福利计入税基存在一定的困难:(1)通常不容易识别附加福利只是工作条件一部分,还是确实增加了雇员的实际消费利益;(2)雇员一般只能被动接受雇主提供的附加福利,并且有的福利计价困难;(3)有的福利利益难以分割。
总的来看,一些与公共政策有关的附加福利,如儿童保育、公认的工作条件(免费咖啡、偶尔的礼物等)是免税的。
对于由雇主提供的私人养老金或退休计划,一般允许雇主对其缴存部分进行当期扣除,若所缴存的养老金由信托机构管理,则累积的金额在未分配之前免税。
澳大利亚是个例外。
附加福利 私人赠与 偶然所得 非法所得 资本利得 个人自住房屋的推定租金 博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