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章 税务稽查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CONTENTS
目录
6.1税务稽查概述
6.2增值税稽查
6.3消费税稽查与管理
6.4企业所得税稽查与管理
6.5其他税种稽查
6.4 企业所得税稽查与管理
本节要点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稽查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3.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稽查
4.企业所得税材料成本的稽查
5.企业所得税生产成本的稽查
6.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稽查
CONTENTS
目录
6.4.1纳税人稽查
6.4.2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6.4.3企业资产的税务稽查
6.4.4材料成本的检查
6.4.5生产成本的稽查
6.4.6税收优惠的稽查
6.4.1纳税人稽查
6.4.1纳税人稽查
1.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6.4.1纳税人稽查
【小思考】某企业以其按照外国法律成立为由,确定本企业是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其境外所得不向本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稽查机关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在本国设有对该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请问该企业是否还属于非居民企业?
6.4.1纳税人稽查
2.常见涉税问题
(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划分不明确。
(2)企业性质不能区分清楚。
(3)企业分支机构没有实行汇总缴纳税款。
【例题6-47】我国某企业年度国内所得1000万元,该公司在甲国有一家子公司,年所得10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拥有子公司50%的股份,甲国子公同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该企业仅就其在国内取得的所得1000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请问该企业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6.4.1纳税人稽查
【解析】
该企业分得子公司股息=(100-100×15%)×50%=42.5(万元)
该企业所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42.5×15%)÷(1-15%)=7.5(万元)
子公司预提所得税=42.5×10%=4.25(万元)
该企业来自境外子公司的所得=42.5+7.5=50(万元)
在甲国已缴税额=7.5+4.25=11.75(万元)
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11.75(万元)
该企业应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50)×25%-11.75=250.75(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0.75-250=0.75(万元)
6.4.1纳税人稽查
3.稽查方法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界定区分。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境内的相关联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判断一个企业属于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是进行企业所得税检查的前提。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适用该法,而是适用《个人所得税法》,应注意区分企业性质。
(3)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必须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否则,企业不得自行确定汇总纳税。所谓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
6.4.2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6.4.2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6.4.2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即学即用】税务检查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属于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有( )。
A.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B.超支的福利费支出
C.由于市场价格下跌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D.低于税法规定标准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答案】ABC
6.4.2应纳税所得额的稽查
1.收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