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税种-1(课件)- 《税费核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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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税费核算与申报
项目七 其他税种
项目七 其他税种
任务一 核算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认识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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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一律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项目七 其他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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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除特殊规定外,即:
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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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①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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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收优惠
(1)
(2)
(3)
(4)
(5)
随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一律不退(返)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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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和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二、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项目七 其他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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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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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7-1】某市区一家企业2016年7月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50 000元;本期实际缴纳增值税300 000元,缴纳消费税200 000元。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被罚滞纳金10 000元。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0 000+200 000 )×7% =3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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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期末余额若在贷方,反映应缴未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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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实际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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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承【7-1】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并缴纳。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3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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