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五、企业所得税
目录 content
01 企业所得税概述
02 纳税人
03 征税对象和税率
04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05 资产的税务处理
06 应纳税额的计算
07 税收优惠
08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09 特别纳税调整
10 征收管理
06 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践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方法。
1.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企业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5-9】某企业为居民企业,全年发生的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 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6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税金及附加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4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计算该企业该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1)会计利润总额:
4 000+80-2 600-770-480-60-40-50=8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4 000×15%=6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
660-600=60(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 000×5‰=20(万元)>25×60%=15(万元)
因此,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
25-15=10(万元)
(4)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80×12%=9.6(万元)
公益性捐赠调增所得额:40-9.6=30.4(万元)
超过限额部分可向后结转三年进行扣除。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
5-200×2%=1(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
31-200×14%=3(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200×8%=16(万元)>7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6)应纳税所得额:
80+60+10+30.4+6+1+3=190.4(万元)
(7)201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
190.4×25%=47.6(万元)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上述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企业依照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外所得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