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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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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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民法?民法典有何意义?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三要素是什么?
3.怎么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4.民法为什么规定基本原则?有哪些原则?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阅读课本P2-6页,在课本做好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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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1、民法和民法典的重要性:
(必修三):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4)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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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的含义:(民法是干什么的?)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属于刑事法律关系,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民事责任不构成刑罚后果。民事责任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①平等主体: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判断正误: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来解决纠纷。
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情境二:由于某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适合法律强制调整,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考试中会以“国家机关”来干扰大家,问“国家机关是否可以作为民法的主体”,若国家机关在对公民进行罚款、收税则不归民法管,若国家机关去商店买东西,则可适用。所以要进行区分,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归民法;如买卖,则归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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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的含义:(民法是干什么的?)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人
非法人
组织
自然人
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
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
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机关法人。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违反义务而担责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成员和其他人不单独承担责任。
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民法的含义:(民法是干什么的?)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③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