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章 税收筹划综合案例与解析
8.2 网络游戏公司并购与重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背景
8.2.1
选择并购重组目标的税收筹划
8.2.2
股权支付方式的税收筹划
8.2.3
并购重组后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8.2.4
8.2.1案例背景
案例背景
(1)并购方简介。2010年10月,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2012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A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信息服务(包括增值电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游戏产品的经营和出版、手机游戏的出版等。
历经若干年的业务发展后,A公司已成为全国知名度很高的跨平台终端游戏以及互联网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2014年,A公司抓住了移动终端游戏的市场机遇,在加强游戏自主开发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的发行渠道,并与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地区的发行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目前,A公司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希望能够通过并购B公司和C公司实现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逐步凸显矩阵优势,实现集团化布局。A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见表8-12和表8-13。
案例背景
表8-12 A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2 000 502 000 508 000
负债总额 40 000 100 000 96 0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52 000 402 000 412 000
表8-13 A公司的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3月
营业收入 38 000 77 000 21 700
利润总额 17 000 37 000 9 500
净利润 15 000 33 000 7 800
案例背景
(2)被并购方简介。B网页游戏开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013年是B公司的起步阶段,在网页游戏开发和定位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4年是其快速发展阶段,研发重点由网页游戏逐步调整为移动游戏,并经历了上线测试和收费测试环节,目前已正式运营,累计玩家超过2 000万,充值金额为15亿元,B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见表8-14和表8-15。
表8-14 B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410 1 740 14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 85 200
资产总计 420 1 825 14 200
流动负债合计 150 1 000 3 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0 700 800
负债合计 150 1 700 4 1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0 125 10 100
案例背景
表8-15 B公司的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 340 770 8 000
营业成本 355 1 390 4 000
营业利润 -15 -620 4 000
利润总额 -15 -620 4 000
净利润 -15 -620 4 000
C公司2012年12月由自然人股东刘明和赵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刘明出资450万元,持有90%的股权;赵五出资50万元,持有10%的股权。刘明是手机游戏行业的代言人,个人影响力等无形资产难以估价,目前C公司估值1亿元左右。
8.2.2选择并购重组目标的税收筹划
选择并购重组目标的税收筹划
(1)并购享受税收优惠企业B公司的涉税情况分析。
B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0 000万元,按照市场法评估的公允价值为34 000万元,A公司拟收购其10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图8-1所示。
选择并购重组目标的税收筹划
B公司和其两款游戏产品在2014年分别取得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具体认证情况见表8-16。
表8-16 B公司的相关证书
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B网页游戏开发公司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京R-2014-M 北京市经济
和信息化
委员会 2014-05-12
游戏产品1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京DGY-2014-N 2014-07-30
游戏产品2 京DGY-2014-O 2014-05-12
选择并购重组目标的税收筹划
根据B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其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根据×区国家税务局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B公司开发的两款游戏软件产品可以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根据财税[2012]27号文的规定,B公司从获利年度开始(2017年12月31日前)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