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6章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6.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6.4.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6.4.2
6.4.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征税范围内应承担纳税义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明确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2.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国家所有及集体所有的土地。
3.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的计量标准为平方米。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差别的定额税率,见表6-5。
级别 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 1.5~30
中等城市 1.2~24
小城市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表6-5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即学即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 )税率。
A.全省统一的定额 B.有幅度差别的定额
C.全县(区)统一的定额 D.有幅度差别的比例
答案:B
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差别的定额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基本的税额幅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条例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界定
4.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6.4.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1.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1)利用改造废弃土地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10年。
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废弃土地或进行开山填海利用土地,以获得免税机会。
(2)通过准确核算用地进行筹划。
如果纳税人能准确核算用地,就可以充分享受针对土地使用税设定的优惠条款。
例如,将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与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分离,就可享受生产用地的免税条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3)利用经营采摘、观光农业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利用土地级别的不同进行筹划
土地使用税实行幅度税额,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税额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地区,由于不同地段的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有较大区别,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规定也不相同,最大的相差20倍。纳税人在投资设厂时就可以进行筹划,选择不同级别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案例6-11]
利用土地级别的筹划
某复合材料集团公司想要扩大生产基地。由于公司总部在北京,所以董事会的初步方案是将生产基地建在北京郊区,面积为10 000平方米,选用的土地为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土地每年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元,因此每年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万元。该集团公司应如何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解析】
经过多方考虑,该集团公司最终决定将生产基地建在江苏省沿海城市,这样不仅能享受其他税种(如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