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5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5.2 个人所得税筹划原理
纳税人的筹划
5.2.1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5.2.2
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筹划
5.2.3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5.2.4
个人所得税筹划原理
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以税基、税率、税额为切入点进行。
首先,当税率一定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负,比如通过纳税人筹划,借助转换居民身份来缩小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还可以通过降低适用税率进行筹划,比如将高税率应税项目转换为低税率应税项目等。
5.2.1纳税人的筹划
纳税人的筹划
1.居民个人纳税人和非居民个人纳税人的转换
(1)筹划原理
根据纳税人的住所和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纳税人和非居民个人纳税人。
由于对这两种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同,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住所和居住时间的筹划,改变纳税人的居民或非居民身份,实现节税目的。
(2)筹划要点
1)控制居住时间,改变居民身份。
2)控制人员的住所(居住地)。
纳税人的筹划
[案例5-1]
居民个人纳税人和非居民个人纳税人转换的筹划
德国高管大卫受雇于一家位于德国的公司,他受德国公司指派,需要在2019—2020年到中国的某企业担任7个月的财务总监。大卫应如何选择工作时间来避免成为中国的居民个人纳税人?
纳税人的筹划
【解析】
如果大卫在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7月31日离境,其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超过183天,成为中国的居民个人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则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避免成为中国居民个人纳税人,可以采取跨年度停留的方式。如2019年10月1日入境,2020年4月30日离境,则该外籍公民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92天,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2020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121天,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大卫只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筹划
2.公司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选择
(1)筹划原理
目前,个人可以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和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业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设立公司制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对这些投资方式进行比较时,如果其他因素相同,投资者应承担的税收尤其是所得税便成为决定投资决策的关键。
纳税人的筹划
在上述几种投资方式中,通常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税负是不一样的。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是企业,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资格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范围也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在这三种企业形式中,公司制企业以公司的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大。
纳税人的筹划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还应根据业务规模来判断。
纳税人的筹划
(2)筹划要点
1)承包人身份的选择。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将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为:
纳税人的筹划
①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 承包方、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方、承租人所有,其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也就是说,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就需要承担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种税负。
纳税人的筹划
[案例5-2]
公司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选择的筹划
王某承包经营了一家公司制企业。合同规定:王某平时不领取工资,从企业净利润中上缴承包费100 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全部归王某个人所有。王某的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