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04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并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所谓“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和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缴纳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缴纳。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1.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十一】某企业当期进口一辆轿车,海关到岸价格为50 000美元(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外汇牌价为1∶6.85,进口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12%,增值税税率为13%)。另外,该企业在国内购置一辆轿车,含税价款为200 000元。计算企业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暂不考虑增值税和消费税)。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
进口轿车计税价格==447 585.23(元)
进口轿车应纳车辆购置税=447 585.23×10%=44 758.52(元)
国内购车计税价格==176 991.15 (元)
国内购车应纳车辆购置税=176 991.15×10%=17 699.12 (元)
缴纳车辆购置税时:
借:固定资产——轿车 62 457.64
贷:银行存款 62 457.64
0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征税范围内应承担纳税义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并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差额税额,具体方法是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的年应纳税额,标准为: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适用税额标准,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的适用税额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十二】设在某城市的一企业使用土地面积为10 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的年税额为4元。请计算其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0 000×4=40 0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在年终计算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