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01 关税的会计核算
关税概述
关税是由海关依法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的关税绝大部分是指进口关税,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为关税的纳税人。
关税计税依据的确认
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关税完税价格
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关键是完税价格的确定。
(1)对于进口货物,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以及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也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2)对于出口货物,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此外,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也不应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计税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关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对关税的核算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独核算,另一种是不单独核算。
对于单独核算关税的企业,通过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进行。“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核算应当缴纳的关税金额,借方核算已经缴纳的关税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关税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纳的关税金额。
对于不单独核算关税的企业,不用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而是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业企业进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
在“在途物资”科目下设“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与此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在途物资”科目下的“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反映企业进口材料应缴纳的关税,并分摊到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中。“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的“应交进口关税”明细科目,其贷方记录企业应缴纳的进口材料关税,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关税;其借方记录已经上缴的关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关税。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
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借记“在途物资”“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工业企业进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一】深圳某建筑材料厂(该企业单独核算关税)进口钢条一批,经计算,应缴进口关税150 000元人民币。
工业企业进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计提应交关税时:
借:在途物资——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企业实际缴纳关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工业企业出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出口关税进行核算时,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在期末将发生的关税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不单独核算关税的工业企业在对出口关税进行核算时,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在期末将发生的关税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工业企业出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二】某工业企业(该企业单独核算关税)出口一批应税产品,经海关审定的出口关税为58 000元,企业已在出口时如数缴纳。
工业企业出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计提应交出口产品关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5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58 000
期末,企业结转上缴关税时:
借:本年利润 5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