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税法
(第八版)
第三章 消费税法(次重点章+考点;掌握)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消费税的概念、特点,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于联系;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5种应税消费品);熟悉消费税的纳税人、适用税率;重点掌握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熟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计算,以及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期限和地点。
第一节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概念和特点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的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 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
4. 税收的调节具有特殊性
5.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境内
环节
征税对象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
批发、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
+
一、征税范围和环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1.烟
2.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6.成品油
5.鞭炮焰火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
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
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生产销售的
由生产者于销售环节纳税
委托加工的
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进口的
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及饰品
超豪华小轿车
在零售环节征收
批发卷烟的
由批发卷烟者在批发环节纳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二、消费税纳税人
生产销售的
以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委托加工的
以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进口的
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及饰品
超豪华小轿车
以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批发卷烟的
以批发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率
1
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其余
2
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
3
复合计税方法征收消费税
卷烟、白酒
3
8
第二节 消费税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包装物作价销售
包装物收取押金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包装物的税务处理
+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
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
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一)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三)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计税的规定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流转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包装产品种类 收到押金时 逾期时 收到押金时 逾期时
非酒类产品 不征 征收 不征 征收
酒类产品 黄酒、啤酒 不征 征收 不征 不征
除黄酒、啤酒外的其他酒 征收 不征 征收 不征
(四)销售额的其他规定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
(五)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