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目七 其他税种计算申报与筹划(课件)- 《税费计算申报与筹划4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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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项目七
其他税种计算申报与筹划
房产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二
车船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三
印花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四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五
本项目结构
土地增值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六
契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七
任务一
房产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一 、学习房产税基本知识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界定纳税人
谁受益谁纳税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无租使用房产,由实际使用人代缴。
房产税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二)确定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不包括农村
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对象为房产
包括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
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三)确定计税依据和税率
房产原值(1-10~30%)
租金收入
1.2%
12%
从价计征
从租计征
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计税余值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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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计税依据和税率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应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四)了解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屋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用的房产免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5.经财政部、省税务机关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计税余值
二、计算房产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1)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
(2) 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不含增值税
例:某工厂坐落在某城市郊区,其应缴纳房产税的厂房原值为5000000元,在郊区以外的农村还有一个仓库,原值为500000元,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的30%。其全年应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如下:
(1) 工厂的仓库不纳房产税
(2) 应纳房产税税额=5000000(130%)1.2%=42000(元)
三、申报房产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4.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办理验收手续而已使用的,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8.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申报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三)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四)申报房产税
坐落在县城的某外商投资企业,某年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原值为5 000万元,该企业还创办了一所学校和一所职工医院,房产原值分别为300万元和200万元。另外,该企业还有一个用于出租的仓库,年租金为4万元(不含增值税)。按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2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请分析:
(1)该外商投资企业是不是房产税纳税人?其所拥有的厂房、学校、职工医院以及用于出租的仓库是否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
(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的房产税。
【课堂能力训练】
(1)该外商投资企业是房产税纳税人,其所拥有的厂房、学校、职工医院以及用于出租的仓库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但其中的学校、职工医院属于免税项目。
(2)厂房应纳房产税税额=5000×(1-20%)×1.2%
=48(万元)
仓库应纳房产税税额=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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