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第八章 房产税和契税(课件)- 《国家税收(第九版) 》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版)
2024-02-27
|
31页
|
28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八章 房产税和契税
目录
第一节 房产税
第二节 契税
学习目标
知识体系
房产税。
契税。
价值塑造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税收理论素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房产税、契税的职能定位,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税务职业素养。
能力培养
熟悉房产税、契税税制要素,理解计税原理。
掌握房产税、契税税种的计算。
了解资房产税、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一节 房产税
一、征税对象和范围
二、纳税人
三、税率
四、减免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申报与缴纳
一、征税对象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房产税,应一并征收。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加油站罩棚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所谓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对坐落在农村的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
二、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中国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一并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属于房产税纳税人。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如企业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办公,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三、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其计税依据不同,税率分为:
1.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年税率为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减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包括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4.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按照规定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7.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8.对于营业用的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税率
2.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8-1】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房产原值300万元。该公司20×3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收入150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180万元;
(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室从7月1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12个月,月租0.2万元,每月收租金1次;
(3)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一份,支付保险费3万元;
(4)9月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赁价值30万元的鲜果拣选机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计40万元,每年支付8万元。
该公司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方米5元,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要求:计算该公司20×3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8-1】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房产原值300万元。该公司20×3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收入150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180万元;
(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室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