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第一框
第一部分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今后走向更广阔的社会,我们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在众多法律中,有一部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你知道是什么法律吗?
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 民法
(1)地位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知识拓展
民法与民法典
狭义的民法即指《民法典》;
广义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它民事单行法律,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
观看视频,思考:
1. 民法伴随我们一生,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结合P2探究与分享,归纳主要是哪两大方面?
2. 上述两大方面涉及哪些主体?由此归纳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自然人(父母、配偶、子女等),组织(企业、政府、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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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
(P2)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结合材料,说一说你身边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
均是民事法律关系
父母
配偶
子女
自然人
组织(法人、非法人)
调整对象:民法调整自然人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政府
企业
学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 民法
(2)调整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
组织
名词点击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注意:“法人”非“人”,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注意: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人及出资人承担
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如个体户
设立人及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
承担无限责任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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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 民法典
(2)调整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
平等主体之间——民法(私法)——私人利益
不平等主体之间——行政法、刑法(公法)——公共利益
平等主体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即无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的关系。平等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人身关系 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财产关系 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新十条后,某地工商管理局对哄抬物价的个体户进行处罚。
某地工商管理局修筑办公大楼与A公司签订合同。
甲去某地工商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注:判断国家机关与其他主体之间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需判断双方之间是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还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的不平等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 民法
(3)特点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法典”是同一门类的各种法经过整理,编订而形成的系统法律。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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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