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会 计 电 算 化
第四章 账务处理系统
第四章 账务处理系统
第一节 初始设置
第二节 日常处理
第三节 期末处理
第四节 出纳管理
第五节 账表管理
第一节 初始设置
账务处理系统,又称总账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子系统。
账务处理中的初始设置是应用总账的基础工作,总账系统的初始设置就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一个通用的账务核算系统改造为适合本企业核算要求的专用账务核算系统。包括参数设置、会计科目设置、凭证类别设置、项目目录设置及录入期初余额等。
基 本 理 论
第一节 初始设置
1.系统控制参数设置
初次启动总账系统时,需要设置总账系统核算的各种参数,包括凭证、账簿、会计日历、其他四个选项卡。
2.会计科目的设置
会计科目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包括增加会计科目、修改会计科目、删除会计科目、指定会计科目等。
3.凭证类别的设置
系统提供了设置凭证类别的功能,以利于管理、记账和汇总。
基 本 理 论
第一节 初始设置
4.项目目录的设置
为了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可定义多类项目核算,将具有相同特性的一类项目定义成一个项目大类。
5.期初余额的录入
为了保证会计数据连续完整,并与手工账簿数据相衔接,如果是第一次使用账务处理系统,必须使用“录入期初余额”功能,将各种基础数据输入系统。
基 本 理 论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一、系统控制参数的设置
包括四个页签:凭证、账簿、会计日历、其它。
在“凭证”页签中注意:
①制单序时控制:此项和“系统编号”选项联用,制单时凭证编号必须按日期顺序排列,否则凭证会出现假丢失现象。
②支票控制:在制单时使用银行科目编制凭证时,录入了未在支票登记的支票号,系统将提供登记支票登记簿的功能。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一、系统控制参数的设置
③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凭证中含有现金、银行科目的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核对签字后才能记账。
④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允许对审核凭证权限作进一步细化,只允许某操作员审核其本部门操作员填制的凭证,而不能审核其他部门操作员填制的凭证,可选择此项。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增加会计科目
①增加会计科目时,要遵循先建上级再建下级的原则,会计科目编码不能重复,编码长度及每级位数要符合编码规则。
②会计科目一经使用,不允许作科目升级处理,只能增加同级会计科目,而不能再增设下级会计科目。
③增加明细科目时,系统默认其类型与上级科目保持一致。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二)修改会计科目
使用的非末级科目不能修改其编码,应先删除下一级科目,然后进行修改。
(三)删除会计科目
①会计科目已制单或已录入期初余额,不能删除。
②被指定为现金银行科目的会计科目不能删除,必须取消指定后再删除。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四)指定会计科目
①指定会计科目是指定出纳的专管科目。
②被指定为现金、银行总账科目的在出纳功能中才可查询现金、银行日记账,进行银行对账,才能执行出纳签字,从而实现现金、银行管理的保密性。
③一般情况下,现金科目要设为日记账,银行存款科目要设为银行账和日记账。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三、凭证类别的设置
凭证类别的设置有很多种,若选择“收、付、转凭证分类”应设置相应限制类型。
应 用 指 南
凭证类型
类别字 类别名称 限制类型 限制科目
收 收款凭证 借方必有 1001,1002
付 付款凭证 贷方必有 1001,1002
转 转账凭证 凭证必无 1001,1002
第一节 初始设置
四、设置项目目录
(一)定义项目大类
①项目大类的名称是该类项目的总称,而不是会计科目的名称。
②系统允许在同一单位中同时进行几个大类的项目核算。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二)指定核算科目
①指定核算科目是具体指定需要进行项目核算的会计科目。
②进行此项操作,必须将需要进行项目核算的会计科目的辅助核算设置为“项目核算”。
③一个项目大类可以指定多个会计科目,一个会计科目只能指定给一个项目大类。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三)项目分类定义
为便于统计,可以对同一项目大类下的项目进行进一步划分,即需要对项目进行分类。
(四)定义项目目录
定义项目目录的过程就是将各个大类中的具体项目输入系统的过程。通过“维护”功能来实现。
应 用 指 南
第一节 初始设置
五、期初余额的录入
(一)基本科目余额的录入
①在期初余额录入界面,系统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