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中思想政治 -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导学案 2024年2月
班级
姓名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2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复习目标·领航〗
课标要求
考点要求
核心素养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行使民事权利有限制。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科学精神:理解权利行使的界限,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
2.法治意识:遵守法律,合理行使权利。
3.公共参与:自觉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相邻关系。
【构建体系·概览】
【考点必备·强基】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行使权利要注意界限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法律对人格权的限制:以名誉权为例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3.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以著作权为例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合理使用: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内容和性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在农村,村民在自建房屋时容易发生相邻关系纠纷。例如,有的人认为自家房子建得比别人家的高,风水就好,导致攀比争高,引发纠纷;有的人在自家院落与邻家房屋墙基邻近的地方挖水池,常年蓄水,致使邻家墙基松动。
2.相邻关系的处理
(1)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2)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有利生产
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
方便生活
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团结互助
是我国民间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
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