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九章 车船税
本章政策已更新至2024年2月20日
内容提纲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代收代缴
第一节
概述
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
第二节
征税范围、
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
第一节 概述
一、车船税的概念
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车辆、船舶(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一、征税对象及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 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
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船税法》缴纳车船税。
三、税目、税额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特别提示: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9—1·单选题】 (2014年注会改)某机械制造厂2022年拥有货车3辆,每辆货车的整备质量均为1.499吨;挂车1部,其整备质量为1.2吨;小汽车2辆。已知货车车船税税率为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小汽车车船税税率为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该厂2022年度应缴纳车船税( )元。
A.441.6 B.792
C.801.55 D.811.2
【答案】C
【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纳税。《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该机械制造厂2013年应缴纳的车船税=1.499×3×16+1.2×16×50%+2×360=801.55(元)。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功率、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自2013年9月1日起,车船税的具体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
(1) 专用作业车的认定。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如救护车,不属于专用作业车。
(2) 税务机关核定客货两用车的征税问题。客货两用车依照货车的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征车船税。
(3) 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规定。乘用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的排气量毫升数确定税额区间。
(4) 境内外租赁船舶征收车船税的问题。境内单位和个人租人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国务院令第611号)
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车船税。
(5)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例9-2.单选题】(2021年注会)企业2021年1月在4S店买了3辆相同的小汽车,缴纳了0.36万元的车船税,当年6月15日,其中一辆小汽车因车祸报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的金额是( )万元 。
A.0.06 B.0.07 C.0.12 D.0.21
【答案】B
【解析】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金额=0.36÷3÷12×7=0.07(万元)
二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国务院令第611号)
(1)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主席令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