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部编版
4.2 依法履行义务
1
01
权利义务相统一
2
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物质帮助等合法权利
公民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促进
需要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复习回顾
3
权利的实现
义务的履行
促进
需要
激发主人翁意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责任。(作用)
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权利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作用)
相互
依存
相互
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我”所享有的权利
“我”应承担的义务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人身自由权
人格尊严权
财产权
......
受教育权
劳动权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
......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注:某些权利可以放弃,法定义务不可以放弃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公民
权利
义务
承担者
享有者
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
关系统一
主体统一
内容统一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义务相统一
由此思考,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课堂上,总是有同学小声说话、做小动作、打闹,扰乱了课堂秩序,以至于我们无法集中精神听课。
个别同学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同学的什么权利?
学生如何正确处理受教育的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受教育权
情景探究
通过材料结合生活实际,学生不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表现有哪些?
问题一:
问题二:
问题三:
Administrator () -
(三)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学生既是享受权利,也是必须尽接受义务、勤奋学习义务的统一体。学生在要求享受优质教育的同时,自己必须尽受教育者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学生守则,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做好清洁值日,爱护学校公共财物,接受并尊重老师的教育。
(二)①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比如考试纪律、校园秩序等;
②不尊重老师或他人,言语不文明,欺负弱小,不接受批评;
③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例如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④不爱护公共财物,校园环境,公共场所乱扔垃圾;
⑤不爱国,不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遵守法律法规,不尊重国旗国歌;
⑥不尊重传统文化,不关心社会大事,不参与公益活动,不肯为社会做贡献。
问题二:通过材料结合自身实际,学生不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表现有哪些?
问题三:学生如何正确处理受教育的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2、如何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P53①②
①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权利
义务
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几种错误认识
错误认识 指正
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 二者有严格界限,不能等同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可以分离的 二者相对应而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先后论:先享受权利,后履行义务 实质是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能说哪个更重要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知识拓展
02
法定义务须履行
11
小 剧 场
应该归还失物吗?
从道德的角度看,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公民应该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从法律的角度看,捡到失物归还失主是法定义务,作为公民应该自觉履行。
B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刑法》第270条之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可以拒绝归还失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的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归还失物是否可以索要报酬?
享受合理报酬是法定的权利,放弃报酬则是道德的体现,拾得者拾金不昧不要报酬,那么更是对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尊重。
03
违反义务须担责
16
事件一:小陈和同事有矛盾,编造谣言诋毁同事,同事诉诸法律。法院依据《民法典》要求小陈给同事赔礼道歉、恢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