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2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BY YUSHEN
本课你要学习和掌握哪些内容?
1、民法(民法典)的重要性?什么是民法(民法的调整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和体现?
4、遵循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是什么?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一
【思考】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呢?
6
BY YUSHEN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一:民法的重要性?民法的调整范围?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②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③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相关链接)
1、民法的重要性
BY YUSHEN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是干什么的?)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
① 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例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即无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的关系。 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于民法。
【举例】
国家机关对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店进行罚款,不归民法管;
国家机关去商店买文具用品,则归民法管。
不平等主体
平等主体
问题一:民法的重要性?民法的调整范围?
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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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
如:政府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
①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名词点击P3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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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
相关链接P5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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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骑电动车未戴头盔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6.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
√
√
×
×
√
财产关系
行政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劳动关系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判一判: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属于什么关系?
总结:
⑴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⑵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⑶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由行政法与刑法调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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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
① 民事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