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1、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各自的地位,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知道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3、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结合实际,培养学生一定的审题方法和答题技巧。
一、复习目标
二、考试题型:本专题是近年来中考常考内容之一,多以选择题或非选择题的形式呈现。常结合党的二十大、每年的全国两会、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事实或现象、自治区发展成就及行政、司法领域的热点话题等以热点分析、活动探究进行考查。
三、单元知识点
本单元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主题,由导语和“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第六课,我国国家机关”组成。主要讲述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从而增强制度自信和国家认同,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一)单元知识一句话串讲:
宪法确立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设置国家机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增强制度自信和国家认同,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宪法
确立
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
设置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机构
国家主席
保障
人民
当家
作主
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
(二)考点梳理
考点1、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及基本内容?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区分
(二)考点梳理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各自职权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即: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二)考点梳理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二)考点梳理
5、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②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③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④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二)考点梳理
1、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我国形成了怎样的爱国统一战线?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考点2、基本政治制度
(二)考点梳理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地位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1)地位: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主题、职能分别是什么?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二)考点梳理
5、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优越性?
①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