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学习情境三 税收法律制度-2(课件)-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同步教学(北京邮电版)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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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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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学习情境三
税收法律制度
目录
任务四:税款征收
任务三:税务管理
任务二:主要税种
任务一:认识税收和税法
3
任务情境
2019年7月12日,A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某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 1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7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8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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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该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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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知识
税务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收活动实施的管理和监督行为。国家税务机关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需要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政策、法令对税务活动进行指挥、计划、组织征收、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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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税务登记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
任务四:税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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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 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2) 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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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有关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4) 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5) 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6) 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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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业税务登记
1. 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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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4) 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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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1)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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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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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理开业登记的手续
(1) 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① 营业执照。
②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③ 银行账号证明。
④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⑤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⑥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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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任务三: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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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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