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税收基础》高教版(第六版)
同步精品课堂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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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申报纳税
二、代扣代缴纳税
三、纳税申报资料与流程
目录
案例导入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
姓名:张三
身份证号:1234567890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二、收入明细
工资收入:100,000元
稿酬收入:5,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
三、扣除项
社保公积金:20,000元
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
子女教育扣除:2,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500元
四、税收优惠
由于张三的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因此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该项扣除。
案例导入
根据以上案例中信息,思考以下问题:
1.对于张三的情况,应如何计算子女教育扣除?
2.张三是否还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3.张三应如何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4.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状态?
一、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新课讲授
1.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纳税人需要退税的。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1)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 取得境外所得
(5)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
思考与讨论:
1.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自行汇算清缴及申报纳税的时间有何不同?
2.经营所得的自行汇算清缴及申报纳税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3.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方式
远程办税端、邮寄、主管税务机关
二、代扣代缴纳税
1.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判断题: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当月15日内及时缴入国库。( )
2.纳税申报期限
思考:
超出申报期限仍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应如何处理?
3.特殊注意
(1)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①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2)境外所得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3)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境外所得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特殊注意
三、纳税申报资料与流程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资料(了解即可)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流程
1.个人所得税一般纳税流程
2.个人所得税 APP 的使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只要有从我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就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其主要使用步骤如下:
0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02
实名注册
03
绑定银行卡
3.年度汇算清缴准备
(1)查询专项附加扣除
(2)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4.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适用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0000元且已预缴税款的纳税人。
其申报过程为:
确认已缴税额
提交申报
进入简易申报页面
选择或确认汇缴地
01
02
03
04
5.标准申报
标准申报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我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其申报过程为:
01
进入标准申报页面
02
选择或确认汇缴地
03
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04
提交申报
小组讨论:
对于个税,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的区别是什么?
6.补税或退税
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页面,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