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中思想政治 -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导学案 2024年2月
班级
姓名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1框 保障各类物权
〖复习目标·领航〗
课标要求
考点要求
核心素养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物权的分类和原则。
2.物权之一:所有权
3.物权之二:他物权
1.科学精神:理解财产制度、物权、所有权、他物权。
2.法治意识:依法保障各类物权。
3.公共参与:善于运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相关知识分析和处理相关经济现象。
【构建体系·概览】
【考点必备·强基】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1)含义和意义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保护范围和要求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16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3)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1)含义和分类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2)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网络游戏装备等虽然只存在于网络世界,并不是物,但它们越来越广泛地进入我们的生活,也能让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它们的价值。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所有权
(1)含义和分类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2)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3)共有关系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分类、意义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