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域二 纳税申报(课件)-《纳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21
|
95页
|
32人阅读
|
3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职业能力2-1-1
能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并缴纳税款
工作领域二 纳税申报
工作任务2-1 流转税类纳税申报表填写、申报与税款缴纳
学习目标
能正确选择经济业务需填报的表单。
能准确将相应数据填列在正确位置。
能准确填写销售额及税额。
深入社会实践,做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精神的时代新人。
核心概念
(1)纳税申报期: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起征点: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征税对象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要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起征点不同于免征额的概念,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对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 180 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 180 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8)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9)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0)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物,为移送的当天;服务、无形资产,为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1)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2)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纳税地点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非固定业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税行为,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纳税地点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三、纳税期限
(1)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取得的全部增值税应税收入、消费税应税收入,均可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第(1)项规定执行。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
四、填报资料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