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导学案
第9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 课标展示
(1) 课标要求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二)考情预测
1.考查内容: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特点和程序;仲裁和诉讼是高频考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试题综合性较强,常以生活中的案例为情境,结合前面三个单元的知识,综合分析如何在民事关系中维护合法权益,如何解决社会争议。
二 师生互动
第1部分 复习与回顾
1、 市场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
2、 保护消费者的措施
3、 依法纳税的意义
第2部分 本节课复习内容
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
(1) 以和为贵选调解
1.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通过第三方;和解→双方自行协商)
类型
主持机构
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
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 人民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性质: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作用
①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②人民调解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③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2) 便捷经济选仲裁
类型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或裁或审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协议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不公开审理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一裁终局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点
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
(一)诉讼
含义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最优/最先选择)
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 诉讼的主要类型
案件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适用法律
联系
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特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①都是由人民法院统一审理
②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