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课件)- 《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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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引例 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计算 6.1 关税会计 6.2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6.3 资源税会计 6.4 土地增值税会计 6.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6 房产税会计 6.7 车船税会计 6.8 车辆购置税会计 6.9 印花税会计 6.10 契税会计 其他税会计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引例 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计算 背景与情境: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经营公司,2018年土地房屋资料如下: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职工医务室占地4 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 500平方米,当地政府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0元/平方米。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全年自用房产账面价值为18 000万元(其中本年12月份购入新建的商品房2 000万元,其余均为以前年度购建),当地政府规定的损耗扣除率标准为30%。假定该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度征收的方式每半年预缴一次。 问题:计算珠江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额。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相对于增值税等流转税和所得税来看,单项税额不大,但涉及的纳税主体面十分广泛。对于企业来讲,其税务处理还将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多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并很好地加以应用。 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法规是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修改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认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土地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土地;建制镇的土地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差别定额税率,具体标准见表6-12。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的选择 表6-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级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大城市 50万以上 1.5~30 中等城市 20万~50万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0.6~12 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定额税率 (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 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依据;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为依据,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特别提醒: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纳税单位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应按其使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2)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②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③直接用于农、林、牧和渔业生产的用地免税,但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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