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 关税业务实训(课件)-《纳税实务项目化实训》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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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基本概念
征税对象
纳税义务人
税率
关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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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 关税业务实训
关税税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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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概念
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一国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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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对象
关税征收的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
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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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义务人
具体情况 纳税人
进口货物 收货人
出口货物 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 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
(持有人、收件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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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税率:仅20种商品出口征税,税率20%-40%。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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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
特殊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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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价
运费
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保险费
及其他
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装卸前的
成交价格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
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
一般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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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出口国
进口国
途中
货价
出口税和离岸前相关费用
运输费、保险费、离岸后到岸前相关费用
+
+
=
离岸价格FOB
到岸价格CIF
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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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2.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3.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4.暂时进境货物
5.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6.留购的进口货样等
7.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8.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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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价
运费
出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
保险费
及其他
运抵我国输出地点装卸前的
成交价格
正常情况下,出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
对于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出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
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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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关税税额
关税税额
=进(出)口应税货物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价计税
关税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从量计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
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复合计税
关税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滑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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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缴纳
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二
填制出口外汇核销单
三
知识准备
一
开具海关发票
四
缴纳关税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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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准备
关税的申报
1.
关税的缴纳
2.
关税的强制措施
3.
关税的退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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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的申报
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自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许可证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海关据此审查货物进出口的合法性,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编制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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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的申报
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自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许可证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海关据此审查货物进出口的合法性,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编制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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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税的缴纳
关税的缴纳,通常有三种方式:
(一)基本纳税方式
(二)过关纳税方式
(三)汇总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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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税的强制措施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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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税的退补
(一)退税
(1)因海关原因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事,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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