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消费税的基本原理认知(课件)-《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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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项目三 消费税 计算与申报 本 章 内 容 任务一 消费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消费税税率的判定 任务四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归类 任务五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六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1)能明确消费税的基本原理,会界定消费税纳税人,会判断哪些产品应当缴纳消费税,会选择消费税适用税率,能确定不同类别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环节。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3)能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表,并能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思政目标】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增强制度自信,激发爱国情怀。 (3)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工匠精神。 (4)深入理解消费税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养理性消费、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增强节能减排、珍惜资源的环保意识。 任务一 消费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一、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或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课税。 二、消费税的发展 三、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税负具有转嫁性 任务二 消费税纳税人 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确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批发或零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某些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烟 (2)酒 (3)高档 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小汽车 (8)摩托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 手表 (11)游艇 (12)木制 一次性筷子 (13)实木 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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