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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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税种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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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
行为税
资源税
目录
CONTENTS
财产税
一、 房产税
二、契税
三、车辆购置税
四、车船税
第一节
案例导入
坐落地点在某县城的某人民团体,为帮助当地企业渡过难关,把本单位20间房屋(房产原值20万元)无偿借给某企业使用一年。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和契税?由谁缴纳?如何缴纳?
1.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房产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范围按现行行政区划确定.
:
注意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个人的非营业用房屋不征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
2.征税范围
【做中学7-1 单选题】下列房产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县城企业用房
B. 工矿区企业用房
C. 农村经营用房D. 城市经营用房
【答案】 C【解析】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产。
财产税
一、房产税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房管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 使用人代为缴纳
财产税
一、房产税
3.纳税人
4.税 率
两档
从租 12%
从价 1.2%
按4%征:
(1)个人出租
(2)企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
财产税
一、房产税
【做中学7-2 单选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
A. 房产原值
B. 房产余值
C. 房产净值D.房产租金
【答案】 BD【解析】房屋自用的,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房屋出租的,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财产税
一、房产税
财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5)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6)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5.税收优惠
一、房产税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l.2%
一、房产税
财产税
注意:
从价计税方式下税率具有年的含义在里面,在计算中注意和时间的配比!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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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
财产税
2.对于岀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做中学7-3】天威公司2021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2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5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商店,月租金3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请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解析】1500×(1-20%)×1.2%+500×(1-20%)×1.2%×3/12+3×9×12%=18.84(万元)
一、房产税
财产税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
财产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2)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6)出租、岀借房产,自交付岀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2.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房产税
财产税
3.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做中学7-4】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当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