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
1.熟悉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税制模式;
2.掌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个人所得的适用税目、税率;
3.能够准确地计算各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
4.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期限以及纳税地点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本章内容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且在经济发达国家是最重要的主体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一)分类所得税制
(二)综合所得税制
(三)混合所得税制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税方法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纳税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或者(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
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应税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为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2.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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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该税目征税;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车司机所得
(1)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2)出租车属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所有 工资薪金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情形 适用税目
1.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工资薪金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对不以图书、报刊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税——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税;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税。
(十)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征税。
(十一)其他所得
注意: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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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