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4-02-16
| 145页
| 30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 1.理解什么是增值税,什么是增值税计算的扣税法; 2.把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把握什么是视同销售;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某项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掌握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目的、标准,并能够准确划分两类纳税人; 4.掌握增值税的税率,以及不同税率的适用范围;能够判断各种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适用的税率; 5.掌握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 6.能够根据纳税人的购销业务,计算出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额, 并能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7.能够准确进行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第五节 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操作 第六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含义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采用税款抵扣办法征收的一种税。 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增值税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相当于产品总价值c+v+m中的v+m部分 2.就对单个生产经营者而言,增值额是以其总收入金额扣减所购进商品及劳务所支付金额后的余额。 3.从商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来看,不论一个商品经过多少个流转环节,其所经过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之和,等于该商品进入最终消费环节之前的总价值。 二、增值税的优点 (一)实行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 (二)实行增值税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与稳定 (三)有利于出口退税的干净、彻底与透明,从制度上促进对外贸易 第二节 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境内的含义 (1)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在境内; (3)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销售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进口货物 5.销售服务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6.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7.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内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资源预览图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与纳税申报(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