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增值税要素认知2
学习任务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
目录
增值税的概念
01
04
增值税纳税人
02
征税范围
03
税率与征收率
1.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2.掌握增值税的税率;
3.掌握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1.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2.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民生。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思政元素
教学目标
1.能正确判断经济业务是否纳税;
2.能正确把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及进口货物。
货物
1
劳务
2
服务
3
无形资产
4
不动产
5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进口货物,指报关进口的货物。
货物
1
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指受托加工货物;
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受托加工,代垫辅助材料,收取加工费,加工完的货物归委托方所有。
修理修配,指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劳务
2
服务
3
交通运输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服务
3
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1.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2.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
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
邮政特殊服务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
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
其他邮政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 电信服务
基础服务 语音通话服务;出售或出租带宽、波长等
网络元素
增值服务 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
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电视
信号落地转接等。
4.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5.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
活动。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①刷卡手续费收入;
②结算手续费;
③支票工本费;
④基金、账户、信托、资产、平台管理;
⑤资金清算、金融支付
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①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
②基金、信托、理财产品;
③各种金融衍生品
6.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7. 生活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无形资产
4
无形资产
技术
商标
著作权
商誉
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不动产
建筑物
构筑物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不动产
5
货物
1
劳务
2
服务
3
无形资产
4
不动产
5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 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委托他人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北京
天津
视同销售
北京税务局
天津税务局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委托他人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便于税源监管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外购:含税
分发的,如果不交税
不含税
确保税负均衡
汽车制造厂奖励员工汽车
视同销售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堵塞税收漏洞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1.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