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一 增值税纳税实务( 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课件)-《税法与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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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
学习任务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
目录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
0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
02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03
掌握一般纳税人的税额计算;
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
扶持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思政元素
教学目标
能计算应纳税额;
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
当期
应纳税额
当期
销项税额
当期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上期
留抵税额
销项税
1
进项税
2
进项税额转出
3
留抵税额
4
一般计税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
销项税
1
开票系统自动汇总获取
计算获得(包括视同销售行为)
请同学们根据阳光公司相关资料计算阳光公司12月份的销售额和销项税
销售额
开票收入
非开票收入
进项税
2
进项税额
凭票抵扣
计算抵扣
勾选认证
汇总分析计算
请同学们根据阳光公司相关资料计算阳光公司12月份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3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如当期或以前期间进行了抵扣,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
可抵扣
计算抵扣
不可抵扣
当期不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则当期未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可转至下一期继续抵扣,称为留抵税额。
本期期末的留抵税额即下一期期初的留抵税额
留抵税额
4
阳光公司12月一般计税方法下:
应纳增值税=1 390 597.34-1 147932.29=242 665.05元
应纳税额
简易计税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
阳光公司12月份简易计税项目有:出租不动产,销售不动产
应纳税额=(2450+1000000-550000)÷(1+5%)×5%=21 545.24元
阳光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
阳光公司12月一般计税:
应纳增值税=1 390 597.34-1 147932.29=242 665.05元
阳光公司12月份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2450+1000000-550000)÷(1+5%)×5%=21 545.24元
应纳税额合计= 242 665.05+21 545.24元=264 210.29元
案例分析
案例
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第二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日用百货取得含税收入236 900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的含税收入30900元,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600元,已预缴增值税600元。
销售免税图书取得收入2300元。
(假设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计税的政策)
请计算该商店2021年第二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1
应纳税额
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
√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及案例分析
12
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同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的规定。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04.01—2022.12.31):
1. 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2. 差额纳税的以差额后的金额判断是否享受免税优惠
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最新政策:
——国税总局2021年5号公告
案例
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第二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日用百货取得含税收入236 900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的含税收入30900元,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税合计20600元,已预缴增值税600元。
销售免税图书取得收入2300元。
(假设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计税的政策)
请计税该商店2021年第二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5
任务布置:
1. 计算该商店第二季度的销售额
2. 判断该商店是否满足小微企业免税条件
3. 计算该商店第二季度应纳增值税额
案例分析
销售额=203 690÷(1+3%)+2 300=232 300元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该商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的增值税
600元 可否申请退回?
案例分析
销项税
进项税
销售方
购买方
开具专票
免税
销售额
232 300
不免税的销售额
20 000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10 000元
应纳税=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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