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法(课件)-《税法教程(第七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16
|
41页
|
53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七版)
税 法 教 程
项目三 消费税会计业务操作
1
第三章 消费税法
1
3.1 消费税概述
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3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3.4 消费税出口退税
学
习
任
务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特点
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征收方法的灵活性
税收调节
的特殊性
征税环节
的单一性
税收性质
的价内性
1
5
4
3
2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①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除个体经营者外);②海关
扣缴义务人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流 转 税
增值税
销售或进口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消费税
15种货物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确定原则
5.其他减免规定
(1)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
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促进节能环保的消费品,如电池、涂料等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5.其他减免规定
消费税征税范围15个税目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1.烟
2.酒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
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
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四、消费税的税率
卷烟、白酒复合计税,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计税,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
小汽车等其他应税消费品从价计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三、消费税的税率
基本类型
特殊规定(从高)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
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 ;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复合税率
白酒
卷烟
定额税率
黄洒
啤酒
成品油
比例税率
除上述以外的货物
3.1 消费税概述
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3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3.4 消费税出口退税
学
习
任
务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1)一般规定
(2)含税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4)包装物押金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规定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三)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2)含税额的换算
(3)外汇结算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月初√ 当日√ 月末
汇率
1:7.1 1:7.5 1:7.2
(三)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4)包装物押金
流转税
包装产品种类 增值税 消费税
收到押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