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企业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课件)-《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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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实务
技能目标
1.能判断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2.会根据业务资料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3.能进行年终企业所得税的汇缴清算纳税调整工作;
知识目标
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法规知识、应税所得额的调整和应缴所得税额的计算
2.理解企业所得税的月(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案例导读:
某企业到年末会计利润是200万元,按当年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是66万元。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后,企业经过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是23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75.9万元,企业应补缴9.9万元企业所得税。那么,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会计利润还是应纳税所得额?通过本章的学习,将会得出答案。
5.1 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
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⑴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⑵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⑶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⑷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征收范围广,统一实行固定比率,税负公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税负不转嫁。
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要区别:
(1)征税对象不同:
流转税 流转额(一般为收入全额)
所得税 所得额(要进行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
所得税计征优点: 1)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
2)能较好地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
3)计算与确定的方法和程序较复杂。
(2)职能不同 : 流转税 以调节经济为主
所得税 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
分析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4)
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它既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也不是企业的增值额,更非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一种不同于商品劳务税的税种。
分析讨论
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税收概念,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个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而会计利润则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反映的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税所得的基础,但是不能等同于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
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直接法、顺算)
⑵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间接法:倒调)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纳税;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这种将所得税负担和纳税人所得多少联系起来征税的办法,便于体现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征收时间)
通过利润所得来综合反应企业的经营业绩,通常是按年计算、衡量的。所以,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与会计年度及核算期限一致,有利于税收的管理和企业核算期限的一致性。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包括:各类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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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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