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024-02-14
| 28页
| 38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项目八 其他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车船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印花税会计核算与缴纳 房产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内容提要 契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资源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任务六 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一般以有偿转让的房产作为征税对象;特殊情况7个方面。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即:取得收入额-项目扣除额 收入包括: 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项目扣除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其他扣除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二)税率的选择 级次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税率(%) 速算扣除率(%) 1 50%(含)以下 30 0 2 50%~100%(含) 40 5 3 100%~200%(含) 50 15 4 200%以上 60 35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三)优惠政策的运用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2.算增值率 3.算税额 1.算增值额 (四) 税额计算 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应纳税额=∑(每级距增值额×适用税率) 或=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转让收入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相关经济利益 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其他扣除项目 ⑥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做中学8-11】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三、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① 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② 其他企业: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①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②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属于销售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③ 其他企业转让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做中学8-13】 【做中学8-14】 纳税期限 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申报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的当天。 纳税地点 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任务七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等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单位为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②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级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 50万以上 1.5—30 中等城市 20-50万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二)税率的选择 注意:具体由省

资源预览图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1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3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4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5
8.6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