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关税会计核算基础(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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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关税的会计核算 3.1 关税会计核算基础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所谓“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境域”。 通常情况下,一国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包括国家全部的领土、领海、领空,但也会出现关境大于国境,或关境小于国境的情况。 货物:指贸易性商品,包括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 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1 进口货物 2 出口货物 3 进口物品 进口关税:大部分的商品征收:抵御外来竞争和保护国内产业。 美国“放生”中兴的交换条件:中国放行高通收购恩智浦半导体的交易案以及取消数十亿美元的美国农产品进口关税,这是2018年4月初中国所宣布的500亿美元报复性关税中的一部分,以应对美国总统特朗普对中国实施500亿美元惩罚性关税。 出口关税:少数商品征收。 一、关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负有关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关税的纳税人: 贸易性进出口商品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以及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非贸易性进出口物品的纳税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进出口关税的会计主体分为: 生产性企业 流通性外贸企业 根据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这两类企业的具体业务又可分为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进出口和不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委托代理进出口两种情况。 二、关税核算的会计期间 (一)纳税期间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报关环节同时就是关税的纳税申报环节。 (二)缴纳期限 关税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如果遇到税款缴款的最后期限是星期六、星期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则缴款期限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持税款缴款书向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并没有申请延期缴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关税核算的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不单独核算进口关税,可不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账户,关税直接借记成本类账户。 对于关税支出的核算,进口关税应直接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出口关税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四、关税的税率 1.进口货物税率 最惠国税率:WTO成员国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关税配额税率:按照国家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内的进口货物。 暂定税率:一定期限内实行。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 出口货物税率 出口税则税率:20%、30%、40%、50% 出口暂定税率:在短期内鼓励或限制某些商品的出口而设立的税率,在适用税率时,如适用出口税率的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特别出口税率:对部分商品在出口税则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的出口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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