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024-02-13
| 20页
| 33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其他税会计 第10章 1 学习目标 EARNING GOALS L 1 了解各税种课征的意义和特点 2 理解各税种的计税依据 3 掌握各税种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纳税申报要求 目录 ONTENTS C 第1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第2节 房产税会计 第3节 车船税会计 第4节 印花税会计 第5节 契税会计 第6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 契税是以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为依据,向产权承受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买卖、典当、赠与、交换房产的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后的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若是买卖契约,纳税人为买者;若是房产典当,纳税人为受典人;若是房产赠送他人,纳税人是受赠人。 第5节 契税会计 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第5节 契税会计 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01 05 04 03 0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屋交换 房屋赠与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契税的征收范围 房屋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以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土地成交总价(不得从中扣除前期开发成本)计缴契税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第5节 契税会计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 1 2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时,由多交方按差额缴纳;交换价格相等时,免缴契税。 4.精装修房的计税依据为装修价款。 第5节 契税会计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 3 4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为3%~5%。 应交契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第5节 契税会计 三、契税的税率和计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法规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法规标准面积的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 第5节 契税会计 四、契税的一般减免 1 2 个人购买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及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第5节 契税会计 四、契税的一般减免 3 4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5节 契税会计 四、契税的一般减免 5 6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第5节 契税会计 四、契税的一般减免 7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5节 契税会计 五、契税的缴纳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5节 契税会计 五、契税的缴纳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契税后,应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企业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账户核算,在实际缴纳契税时,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贷记“银行存款”。 第5节 契税会计 六、契税的会计处理 第5节 契税会计 六、契税的会计处理 【例10-15】 某企业以1 000万元购得一块土地的 使用权,当地规定契税税率为3%,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纳契税=1 000×3%=30(万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第5节 契税会计 六、契税的会计处理 【例10-16】 M公司接受张某赠与房屋一栋,赠与契约未标明价格。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房屋现值为460万元(假定评估价值与此相同),设契税税率为

资源预览图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1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3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4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5
10.5契税会计(课件)-《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