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资源税实务(课件)-《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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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学习目标】 通过财产行为税实务的学习,读者应掌握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的含义及基本法规,掌握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纳税申报;掌握其会计核算方法。 【能力目标】 能进行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能够进行会计处理;能够进行纳税申报。 【重点难点】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及纳税申报。 任务三 资源税实务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3.1 资源税法规解析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原料产品的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征收的一种税。 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遏制资源乱挖滥采,1984年起,我国开始采用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的方式,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1994年,我国对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国务院重新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征税对象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大类,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种计税方法已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度,2010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开展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着力构建规范公平、调控合力、征管高效的资源税税制,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制体系。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二、征税范围 (1)原油。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金属矿。具体内容如表7-5所示。 (5)非金属矿。具体内容如表7-5所示。 (6)海盐。海盐指海水晒制的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三、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规定名目下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目前按照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四、资源税的税目和税率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如表7-5所示。 表7-5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征税对象 税率幅度 一、原油   5%~10% 二、天然气   5%~10% 三、煤炭   2%~10% 四、金属矿 铁矿 精矿 1%~6% 金矿 金锭 1%~4% 铜矿 精矿 2%~8% 铝土矿 原矿 3%~9% 铅锌矿 精矿 2%~6% 镍矿 精矿 2%~6% 锡矿 精矿 2%~6%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产品 原矿或精矿 税率不超过20% 五、非金属矿 石墨 精矿 3%~10% 硅藻土 精矿 1%~6% 高岭土 原矿 1%~6% 萤石 精矿 1%~6% 石灰石 原矿 1%~6% 硫铁矿 精矿 1%~6% 磷矿 原矿 3%~8% 氯化钾 精矿 3%~8% 硫酸钾 精矿 6%~12% 井矿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1%~6% 湖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1%~6% 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3%~15% 煤层(成)气 原矿 1%~2% 粘土、砂石 原矿 每吨或立方米0.1元~5元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原矿或精矿 从量税率每吨或立方米不超过30元;从价税率不超过20% 六、海盐 氯化钠初级产品 1%~5% $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备注】 (1)铝土矿包括耐火级矾土、研磨级矾土等高铝黏土。 (2)氯化钠初级产品是指井矿盐、湖盐原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和海盐原盐,包括固体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 (3)海盐是指海水晒制的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非金属矿和金属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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