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课件)-《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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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项目八 财产税纳税实务 学习目标 项目引入 相关知识 项目实施 项目小结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房产税的构成要素  掌握车船税的构成要素  掌握契税的构成要素  了解房产税的减免税优惠  了解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  了解契税的减免税优惠 【能力目标】  会正确计算房产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 会正确计算车船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 会正确计算契税的应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鲁中医药公司2017年度年初有厂房5栋,房产原值3 000万元;办公楼一栋,房产原值800万元;载重吨位为8吨的汽车两辆,原值合计60万元;5辆大客车,2辆小汽车,原值合计90万元。2015全年度房产和车船均没有发生增减变动。该省规定,房产按照原值30%作为扣税额,房产税和车船税按年计征,车船税税率:载货汽车整备质量每吨40元;大客车每辆240元;小汽车每辆120元。 任务:①计算2017年度该公司应纳房产税和车船税。 ②正确填写房产税和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一、房产税 1.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质的场所。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 商品房,在出售前,不 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 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 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 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在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的房产。房产税 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2.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试一试】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是否正确。( ) 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案:正确 3.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一种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减免税优惠 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③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④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 ⑤ 经财政部批准的免税房产。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房产的余值是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剩余价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l.2% 【例8-1】 某企业2015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 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 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解:应缴纳的房产税=5 000(1−30%)1.2%=42(万元)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例8-2】 某公司出租房屋10间,年租金收入为100 000元,适用税率为12%。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100 00012%=12 000(元) (三)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从建成之次月起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从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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