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4-02-12
| 36页
| 44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三章 消 费 税 法 1 消费税法概述 税目与税率 目 录 01 03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消费税应纳 税额的计算 02 04 消费税征收管理 05 2 1.了解消费税的特点; 2.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3.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消费税法征收管理的相关内容。 知识目标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消费税法的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3 第三章 消费税法 04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一、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目前实行从量征收的有三种产品,即黄酒、啤酒、成品油。 (一) 销售数量的确定 5 一、计税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的,成品油是以升为税额单位的。但是,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些纳税人会把吨或升这两个计量单位混用,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如表3-2所示。 6 知识拓展 枯燥的数字巧记歌谣:两人一起要喝“黄混倒酒”(962),啤酒大肚“越喝越发”(988),汽油要上“珠穆朗玛”(1 388),“摇摇汽油(1 176)”是柴油,飞机要一飞一台阶(1 246),石脑油要3加5(1 385),溶剂要在2中发(1 282),润滑记得“要要哎哟”(1 126),燃料就是“要您要我”(1 015)。 一、计税依据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不包含增值税税额但包含消费税税额的销售额。 对于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的,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在使用换算公式时,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分别使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的纳税人同时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如果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适用3%的征收率。 (二) 销售额的确定 8 例3-1 某烟花爆竹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销售烟花爆竹价款20万元(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3%,计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20÷(1+13%)=1770(万元) 9 一、计税依据 (1)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核定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56%) 不进入省和省以上烟草交易场所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下列公式核定:没有调拨价格的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2)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三)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0 例3-2 某果酒生产企业将生产的果酒通过自设的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2019年3月份销售额为80 000元,其出厂价为70 000元,该企业对其计税依据为80 000元。 11 一、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如果不是单一经营某一税率的产品,而是经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这就是兼营行为。 (三)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2 例3-3 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的小汽车(汽缸容量1 800毫升)5辆换取汽车轮胎厂生产的汽车轮胎1 250条,每条400元。该厂生产的该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10万元/辆、98万元/辆、96万元/辆(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则其用于换取轮胎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100 000×5=500 000(元)。 13 二、 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从量定额

资源预览图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3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4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5
3.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税法》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