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装运条款(课件)-《进出口贸易实务》同步教学(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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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学习情境九商定进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2
模块二 装运条款
1
模块一 运输方式
知识目标:
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中常用的运输方式;
2.掌握合同中装运条款的有关内容。
商定进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掌握正确计算运费的方法。
商定进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技能目标:
一、 装运时间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一) 装运时间概述
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装运时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卖方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交付货物,不得任意提前和延迟。否则,如造成违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1
规定明确、具体的装运时间
(2)
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命令。
2
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3
规定近期装运术语
一、 装运时间
(二) 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模块二 装运条款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一、 装运时间
(三) 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
1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时间的规定,要明确具体,装运期限应当适度
2
应注意货源情况、商品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交货的季节性等
3
应结合考虑交货港、目的港的特殊季节因素
4
在规定装运期的同时,应考虑开证日期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
(一) 装运港(地)和目的
港(地)的规定方法
票名类别
异同比较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二、 装运港(地)
和目的港(地)
1. 在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各为一个
2. 有时按实际业务的需要,也可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或目的港
3. 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有困难,可以用选择港办法规定
票名类别
异同比较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二、 装运港(地)
和目的港(地)
(二) 确定国内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注意事项
1. 规定国外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
(1) 对国外装运港或目的港的规定,应力求具体明确。
(2) 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二、 装运港(地)
和目的港(地)
(二) 确定国内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注意事项
(3) 必须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主要有:有无直达班轮航线,港口和装卸条件以及运费和附加费水平等。
(4) 应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问题。
(5) 如采用选择港口规定,要注意各选择港口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三个,而且必须在同一航区、同一航线上。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二、 装运港(地)
和目的港(地)
(二) 确定国内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注意事项
2. 规定国内装运港
(地)或目的港(
地)应注意的问题
在出口业务中,对国内装运港的规定,一般以接近货源地的对外贸易港口为宜,同时考虑港口和国内运输的条件和费用水平。在进口业务中,对国内目的港的规定,原则上应选择以接近用货单位或消费地区的对外贸易港口为最合理。但根据我国目前港口的条件,为避免港口到船集中而造成堵塞现象或签约时目的港尚难确定,在进口合同中,也可酌情规定为“中国口岸”。
(一) 分批装运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三、 分批装运和转运
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在大宗货物或成交数量较大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三、 分批装运和转运
(二) 转运
卖方在交货时,如驶往目的港没有直达船或船期不定或航次间隔太长,为了便于装运,则应在合同中订明“允许转船”(transshipment to be allowed)。
模块二 装运条款
三、 分批装运和转运
(三) 合同中的分批、转运条款
(1) 5/6/7 月份装运,允许分批和转运。(Shipment during May/June/July,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2) 6/7 月份分两批装运,禁止转运。(During June/July in two shipments,transshipment is prohibited.) (3)11/12 月份分两次平均装运,由香港转运。(During Nov./Dec.in two equal monthly shipment,to be transshipped at Hong Kong.)
模块二 装运条款
四、 装运通知
买卖双方为了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车、船、货的衔接和办理货运保险,不论采用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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